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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男子酒吧捡尸后,又让朋友与其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

 2022-08-25 11:47  阅读 14

摘要:所谓“捡尸”,并不是捡到一具真正的尸体,而是指那些进入夜总会或者酒吧的女生因为饮酒过渡导致醉倒又没有人照顾或者送回的情况下,被旁人特别是男孩子“捡到”而送其回家或

所谓“捡尸”,并不是捡到一具真正的尸体,而是指那些进入夜总会或者酒吧的女生因为饮酒过渡导致醉倒又没有人照顾或者送回的情况下,被旁人特别是男孩子“捡到”而送其回家或者到其它地方,毕竟对于醉酒的女生来说,她们或许什么不知道,而对于所遇到的男生品行好坏,她们因为意识的问题更无法辩论或者拒绝,这其中就可能有不怀好意的男人动了歪心思,与其发生性关系,甚至还叫上朋友一起性侵醉酒女生。

关于男子酒吧”捡尸“的消息网络上也有报道:

案例一:两男子”捡尸“,并与醉女发生性关系。

事情大概是2016年4月13日晩,两男子龚某和李某在某酒吧喝酒,大概凌晨左右,他们发现一单身醉女唐某睡在沙发上,,于是他们便有了趁唐某醉酒的状态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想法。

于是他们两将唐某架到他们的越野车上,将车开到一无人的地方,先是龚某在车后座将没有反抗能力的唐某进行了强奸,完事后,李某也想与唐某发生关系,结果唐某因为酒力劲缓过来了,奋起反抗,导致李某的强奸行为没有得呈,于是两人因为害怕 ,遂将醉酒女唐某再次送到酒吧附近逃离。

点评:唐某因为个人原因而醉于酒吧,却没有朋友送她回家,或者碰上好心人帮忙联系下人,可惜她碰到了两个渣男,自己被强奸,幸亏及时酒醒,避免了第二次被强奸,这种还有意识的情况下也能记下两名男子的模样,没有被”灭口“真是她的幸运。

案例二:“瘾君子”设局强奸醉酒女

2019年7月发生的事情,唐某从湖南来到韶关游玩,并在某酒吧设下局,邀约一些朋友和多年未见面的女同学小珍聊天喝酒叙旧,而小珍又约了另一名女同学小玲,大概喝酒、叙旧到凌晨时刻,大家都相继离开,小珍因为其它事情而提前离开,小玲继续陪大家喝酒,因为不甚酒力,最后醉倒,直接在酒吧卡的沙发上睡着了。

等小玲醒来的时候,发现其它人都不在了,房间只剩下自己和唐某,已经很晚了,所以尽力让自己清醒,酒醉的状态下准备离开酒吧。

因为已经喝醉了,所以走路总是晕晕糊糊的,头重脚轻,完全无法独立行走,这一幕正好被唐某看见,于是“好心”地将小玲扶到酒吧门口,随着酒精的作用下,小玲慢慢不醒人事,身体瘫软如泥,此时的唐某突然有了色心,机会难得,因此将小玲带入其入住的宾馆,与小玲发生了性关系。

次日,小玲醒后,发现自己在宾馆,一丝不挂,而唐某也裸卧在旁边,此时的小玲知道自己被性侵了,为了稳住唐某,于是让唐某出去买避孕的药物,等唐某出了宾馆,她立刻将房门反锁并报警。民警经过调查,确定唐某还是一个吸毒的“瘾君子”,虽然他与受害人是同学关系,但唐某仅仅上了一天就没上学了。因为唐某为外省人员,经常在外面打工,这给抓捕带来了一带的困难,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最后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对其家属作普法宣传工作,唐某最终主动投案自首。

最后因为唐某吸毒被强制戒毒两年,而对于其强奸醉酒女同学的事情供认不讳,原来他按照小的要求去买避孕药,回来的时候发现所住宾馆外在警车,意识到小玲已经报警,所以逃走了,后来也通过一些渠道与小玲取得了联系,希望能够私了,被小玲拒绝了,最终摄于法律的威严只能投案自首,等待他的终将是法律的严重。

点评:本来是因为同学关系才会喝酒聊天、叙旧,但是作为女生却没有注意保护自己,而且还是一个自己多年没有了解的同学,更要提高警惕,同时出行的时候也应该将自己的行程告诉家人,深夜没有回家,家长也知道到什么地方去找,也不至于最后自己被强奸。

从上述两起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首先作为女生应该保护好自己,任何时候都应该有安全意识,特别是与陌生男子或者久未谋面的老同学我们也不能完全信任的一起喝酒,更是将自己喝得大醉,毕竟酒醉的情况下,就成为了别人手中的玩物,想反抗都没有机会,更要注意出行最好有同行的伙伴,比如信息得过的男生,更是要将自己的行踪告诉父母或者朋友,或者在酒吧这些场所给服务人员作一些简单的交待,自己无行为能力的时候,请他们帮助自己联系家人。

男子”捡尸“后并发生性行为?属于强奸吗?

我们明白一下强奸的法律定义:强奸是一种犯罪行为,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从法律条款上来说,一方面以暴力或者威胁妇女来达到性侵的目的,其实,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愿的,都构成了强奸行为。

同时该规定也说了,除了暴力、胁迫,还可能会有其它手段,比如司法中常见的,趁女性熟睡之机,或者提前用酒灌醉女性或者用迷药致使女性昏迷而实施的奸淫行为等等。

以上两个案例中,均是在女性酒醉的状态下,女性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并且是在不知情毫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动发生了性关系,因此构成了强奸罪,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而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就是,大多数被”捡尸“后,因为迷药或者醉酒等原因,等自己清醒过后,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甚至到底是谁对自己进行了性侵都不知道,也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即使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力都是困难重重。所以对于女性,对于酒吧、舞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更要注意洁身身好,保护好自己。即使因为应酬或者朋友之间需要喝酒必须有朋友陪伴,不得已的情况下请服务台人员帮忙联系家人或者帮助打开安全慈禧太后到家里。任何时候都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


如果你碰巧遇到醉酒女,你会怎么做呢?还是觉得自己”捡尸“了,机会来了?或许你是女性,遇到一些无法拒绝的场合,你应该怎么做来保护自己的安全呢?欢迎大家留言交流,谢谢!

关键字: 人力资源 / 男子 / 社会保障 / 酒吧 / 韶关 / 捡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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