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译;长安阔少在金饰市场的东部游玩,骑着白马踏着银色的马鞍得意洋洋。马蹄踏遍长安的落花不曾停歇,他究竟是去哪呢?他笑着进入了异族歌姬的酒坊中。第一首用五古的形式,迹近咏史,实是抒情。它通过一个少年对荆轲的向往追慕,抒发其对人生的感慨,表现出他的侠骨柔肠。“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表现其激扬奋发的豪情与坚定的人生信念;“因声鲁句践,争博勿相欺”:鲁句践是战国时代的人,和当时的荆轲在邯郸下棋赌博,最后却互相争吵起来。这是以荆轲的故事抒情达意,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少年的心理特征。第二首用七绝的形式,描摹刻画,情态毕露。三言两语就勾画出一个任气逞能的豪侠少年。“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说明他的家世豪贵,生活豪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显示其豪放、倜傥、爽朗、率真,展示其无限的青春活力。[2] 李白是浪漫主义大诗人,青少年时期便醉心于剑术,仗剑任侠,自称“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与韩荆州书》),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也言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因此,李白的诗往往喜欢塑造豪侠少年的形象。这两首《少年行》,虽仅寥寥数语,却使一个豪爽倜傥的少年形象“人立纸面”,栩栩如生。从中,读者不难窥见任气逞能的少年李白的影子。突出其豪爽倜傥之个性。李诗意在表现少年的豪爽倜傥,诗的语言豪迈俊爽,寓刚于柔,刚柔并济,浑然天成。 李白的《少年行》,刻划的是豪爽倜傥的少年形象,因而,诗中写少年紧扣其个性特点下笔。敲打着乐器喝着酒,背着宝剑唱着歌,骑着白马踏着落花,风流少年的豪爽跃然纸上,这是李白对自己年轻时候的一种回忆,也只有李白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当他经过旧时燕国的土地时,认识了那里的很多志同道合的人,燕国在现在的河北一带,自古就有“燕赵多慷慨之士”的说法,那里民风豪放,正是李白所向往的生活。李白在那里和豪杰们相处甚欢,大家下棋玩乐。诗用鲁句践的典故,是李白希望大家要和谐相处,别和古人一样闹得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