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乘警招聘条件为:
一、岗位条件:
1、年龄20-25岁,女性,身高1.65m—1.70m,体重60公斤以内,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无纹身,裸视1.0以上;
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及能够进行日常基本的服务英语对话。会多国语言,高铁乘务、航空服务专业人员优先;
3、外在形象:体态匀称、五官端正、动作灵活;
4、语言表达: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协调性好,反应灵敏、口齿伶俐;
5、思想品德:思想进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服从指挥、作风正派、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
6、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从事岗位工作的岗位标准要求,取得公共场所健康证。
乘警职责权限为
(一)管理旅客列车治安,维护公共秩序;
(二)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受理并调查报警案件,制作有关材料,保护重特大案(事)件现场;
(三)查缉通缉犯和各类犯罪嫌疑人;
(四)开展防火灾、防爆炸、防盗窃、防治安灾害事故和法制宣传教育;
(五)指导列车群防群治工作;
(六)会同列车其他工作人员做好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和治安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七)监督和指导乘务员查堵危险物品和违禁品;
(八)参加“三乘”联检和列车消防检查;
(九)指导列车长建立“三乘”治安防控网络;
(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警卫对象乘车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协助各地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机关人员在列车上进行的侦查、逮捕、押解犯罪嫌疑人工作;
(十二)协助国家机要人员的护送机要文件等工作;
(十三)协助边防、海关部门在列车上执行检查任务;
(十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上述群众劝返稳控工作;
(十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其他权利;
(十六)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