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取方式:
移动客户可根据查询结果,对未开具的发票,可以直接开具;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可下载电子发票文件,也可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推送到您手机和139邮箱;发票下载后,您可自行打印。具体如下:
1、网上营业厅 ,入口:网上营业厅--查话费--电子发票
2、掌厅(WAP方式),入口:WAP掌上营业厅--营业厅--我要查询--业务查询--电子发票
注:可通过安卓手机尝试下载(苹果手机系统不支撑下载功能),可推送到139邮箱下载。
3、河南移动手机营业厅,入口:我的-常用服务-我的发票-发票推送设置
二、业务说明:
1、客户缴纳话费后,6个月内均可开具电子发票。
2、根据国税局要求,针对单位报销客户不再提供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面改为电子发票,如您对此有疑问,可联系单位财务人员,或拨打国税热线12366咨询。
3、电子发票验证码失效、丢失或未收到电子邮件,均可补发。电子发票验证码有效期为7天,如失效或丢失可直接通过移动营业厅申请补推送。
4、开具家庭网月结发票时(合并多个家庭成员的账单打印到一张发票上),需户主指定打印客户名称、成员范围,因此只能通过营业厅开具;若家庭成员只需自己的个人月结发票,可在自助渠道操作。
5、目前通过电子渠道(网厅、掌厅、手厅、自助终端)均可在开票时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并且填写一次即可记录,以后都不用再次填写。
6、您缴纳话费后,可以选择开具缴费发票或开具月结发票(开了缴费发票就不能开月结发票,反之亦然),例如以下场景:
(1)客户缴纳了100元,支付当月帐单消费用了60元,客户可以选择一次性开100元的缴费发票(当月60元的月结发票就无法开出来了),或者先开60元的月结发票,待剩余40元下月使用后再开票;(2)客户当月分别缴纳了30元、20元、50元,冲销了当月的消费100元;客户可以分三次开三张缴费发票,也可以合并开一张100元的月结发票。
7、您参加营销活动缴纳话费时,开具的电子发票项目名称为“通信服务费”。打印月结发票时,若当月消费了100元,其中15元是赠送预存冲销的,10元已经开具了缴费发票,在开具月结发票时开票项目上有三条记录:通信服务费 100元、折扣 -15元、已开票金额 -10元、然后本次开票合计金额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