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天津市人社局、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特困学生,均可向所在院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此次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补贴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