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2020年我市将提高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部分赔付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到现在的60%。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已经确定,为每人每年250元。
今年12月份才缴医保
明年1月的医疗费用就可报销
据悉,武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为当年9月1日到12月31日,普通居民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大学生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在此期限内缴纳居民医疗保险,都可以享受全年医保待遇。
如果某居民在明年1月份产生了医疗费用,但是今年12月份才缴纳医疗保险,仍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比例报销1月份产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