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3 09:15 阅读 8
日前,国家医保局公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宣布自2月1日起施行,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需“人证相符”。
《办法》提出,“定点零售药店”在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等服务时,要严格核查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凭证,防止有他人“假冒”的情况。也就是说,以后,参保人员去定点零售药店买药的时候,需要做到“人证相符”,也就是医保卡的信息要与出示的身份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