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办理购房贷款的职工,正常还款12个月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有逾期的,需正常还款三个月后,方可提取。
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直到还清贷款为止。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同时期还款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贷款本息之和。
2、两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
3、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料需提供原件,提取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提取人需提供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
温馨提示:离退休提取业务目前实行网上自助办理。退休职工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可先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进行个人身份注册,注册完成后登陆网上营业厅,点击业务办理—退休提取,输入相关账户信息后提交,系统经校验无误,资金即可实时到账,无需再到前台叫号办理。职工如有支付宝账户,也可通过人脸识别直接登陆进行业务办理,流程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