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告诉你怎么办,但不能回答走法律途径是否麻烦。是否麻烦,麻烦大小标准很难把握。
本来我国的离婚途径就是两种,其一、协议离婚。其二、诉讼离婚。
鉴于问题的说明,协议离婚不可能实现,那么只能走第二种途径,诉讼离婚。
依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采取独任制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