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支持体系已经形成,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全国各地已经涌现出了一批引领带动作用强的示范家庭农场。
但当前家庭农场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由于技术和现代设备不建全,使家庭农场的质量问题跟不上,特别是资金问题,市场销售问题,给农场带来很大困难,区域发展还很不均衡,还有相当多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没有纳入家庭农场范围,没有享受到相关政策支持和服务指导。
农民如何申请家庭农场,带上相关材料,去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就可以了,具体如下:
申请家庭农场需准备书面材料:
1、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3、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4、专业农场成员要有出资清单;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6、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家庭农场申请流程:
先到村委会、乡(镇)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农委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其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体申报以当地要求为准。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1、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2、土地经营规模: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30公顷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经营面积50公顷以上。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
3、土地流转时间:10年以上(包括10年);
4、投入规模:投资总额(包括土地流转费、农机具投入等)要达到50万元以上;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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