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5名学生和一名校外人员在宿舍对同学殴打、欺凌数小时,均被判刑,属于咎由自取。检方认为:校园安全管理有漏洞,我认为的确如此。
2018年11月的一个深夜,宁波某学院学生董某、卢某、叶某、王某、韩某等人伙同校外人员陈某,经过商量策划,以同学小江人品不好、怀疑其勾引同学男朋友为由,在该校宿舍内对小江采用口塞纸巾、绑皮带、脱衣拍视频发微信群、灌酒、强迫抽烟、剪头发、身上写侮辱性语言等方式进行凌辱,并对小江进行殴打。欺凌、殴打行为持续数个小时。直到第二天早上,趁看管的董某睡着,小江才得以逃脱,并向宿管阿姨求救。随后,警方将6人抓获归案。后经法医鉴定,小江的伤势已构成轻微伤。
镇海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任校外人士陈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中的5名大学生,因个人情节严重,分别判处一年零9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不等。
几个大学生纯粹是法盲,被判刑是罪有应得。几名大学生总以为,对同学的殴打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身体伤害,只是造成了轻微伤,不应该有什么大的后果,可是对被打学生的精神上的伤害程度远远超过肉体上的伤害,而且居然还把过程发布到网上,更显出纯粹“法盲”几个啊!对这几个施暴者判刑是对犯罪分子的最好处罚!
学校安全管理的确存在漏洞。学校的宿舍应该每天晚上要定时、不定时进行巡视,受害者被殴打、欺凌从深夜到第二天早上达数小时,应该有声音传出吧,如果期间有人巡视一下,及时制止,我想6名施暴者也不敢有那么过分。
受害者一定要及时报警,留下证据。如果我们遇到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先应该服软,该忍受的时候就得忍受。但是我们一旦脱离了“魔爪”,就应该及时报警,并留下证据,这样犯罪分子才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
奉劝青少年要学法、懂法、守法,让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