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诗人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
作品体裁:五言诗。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译文
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
夜里刮起了南风,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
妇女担着用竹篮盛的饭,小孩子提着用壶装的饮料,
相互跟随给在田里劳动的人送去饭食,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
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脊梁受炎热的阳光烘烤。
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只是希望夏日天再长一些。
又见一位贫苦妇女,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
右手拿着从田里拾取的麦穗,左臂上悬挂着一个破筐。
听她望着别人说话,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
因为缴租纳税卖尽家田,只好拾些麦穗填饱饥肠。
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一直不从事农业生产。
一年领取薪俸三百石米,到了年底还有余粮。
想到这些内心感到非常惭愧,整日也不能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