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代交医保。在职职工:以上年度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10%比例按月对单位征缴,其中: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2%(由单位代扣代缴)。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对用人单位实行补差缴费。
2.改制单位已进入一次性缴清库的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缴费基数递增10%确定当年度缴费基数,按10%比例按月从改制一次性预缴金中划拨。退休人员:以改制单位为单位实行补差划拨。
3.以个人身份(包括改制企业置换身份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人员要自己去医保大厅交费。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以九江市养老保险个人参保最低档缴费基数为缴费基数,按6%比例按年征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医疗保险退休登记变更手续的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下提供一些九江市及各县区医保交费地址,可以去咨询相关医保办理手续:
1.九江市
地址:浔阳区浔阳东路39附4
2.濂溪区
地址:濂溪区十里大道1538号
3.柴桑区
地址:柴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沿河北路北)
4.庐山市
地址:庐山市S212(环庐山公路)
5.都昌县
地址:县城万里大道178号
6.德安县
地址:县城东风路185号
7.彭泽县
地址:县城龙城大道726号
8.修水县
地址:县城九九路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9.瑞昌市
地址:建设路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