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了,肯定是女孩了。我与大家讲两位女孩。一位女孩,名叫芳芳,年龄19岁,有一天,吃罢晚饭,与一个同学去邻村看唱戏。到了村庄看戏,偶遇两个认识的男孩子,在一起玩耍打闹,看完戏,回家的路上,她和同学往回走,听见后面有人说话,往后一看,是刚开始玩耍那两个男孩,她俩就往前跑,她的同学个子高,跑的快,她个子矮,跑的慢,被他们俩追上去了,晚上,也没有人看见,他们俩有了坏心眼,其中一个男孩,把芳芳抱住,强奸了她。她的同学,跑了一阵子,发现后面不见人了,就往回找,发现芳芳哭哭啼啼,那两个男孩也早跑了。两人回家,芳芳与父母说明原因,家长通知家族群,商量一下,让管事的家长,去邻村那个男孩家里,到他家,与父母讲,你看,这事怎么办?你还是,让你孩子娶了媳妇,要不法庭见,说罢往回走,回來了。不一会儿,男的家长,管事的人来了两人,拿出2500元,作为赔偿费,在90年代,2500元相当于一年的工资。事后,芳芳,第二年,在本村找了个男孩结婚了,还找了个帅哥。现在,日子过的还不错,已经当奶奶了。还有一位,女孩二十来岁,出门,跟着歌舞团去歌唱,在外被人强奸,回家,父母很着急,二个月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只好做人流了,以后。父母亲在家,坐立不安,想个法,让女儿,赶紧出嫁了,四处奔波,找人说媒,运气不错,碰到一个好心人,介绍了一位帅哥,两人挺好看,美女配帅哥,生活了十多年,有了两个女儿,一个男孩子,女孩发现,自己的男人,本事不大,没有个长期工作,打零工,挣得钱少,养活不住全家,老丈人也看不起,女儿也不回娘家。这个女孩最后选择,出外打工走了,丈夫到处寻找,也找不到,究竟她去那里了,他的男孩父母亲,曾向媒人说,不能让她儿媳妇回来,管一下,也没有个电话号码,上哪里去找呢?通过这件事,说明了,人生什么命,就是什么样子,不是强求的人生,穷就穷过,富就富过,只要平安快乐,健康幸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