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存款是指由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本票存款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办理银行本票,需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本票存款实行全额结算,本票存款额与结算金额的差额一般采用支票或其他方式结清。区别: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票据。
1.证券性质和当事人个数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因此,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而本票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同时也是付款人)与收款人。
2.主债务人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始终居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自负到期偿付的义务,不必办理承兑手续。
3.有无承兑不同。本票无需承兑,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均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
4.有无资金关系不同。在票据的基础关系中,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所以一般都必须有资金关系;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5.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不同。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
6.付款人的责任不同。汇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兑时,可以不负任何票据责任,只有经承兑而成为承兑人后,才负付款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自出票之后即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7.票据种类不同。在我国现行《票据法》中,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8.付款方式不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9.付款期限不同。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而汇票的付款期限无此特别限制。
10.金额固定与否不同本票的金额是固定的,而汇票的金额不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