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7 21:14 阅读 24
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按编制类型来分,可以分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是指人员经费、工资福利等由财政全额供养的单位,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都具备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生产经营职能,可以部分或者全部自给。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进行转型,将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将承担的生产经营、收费、中介等职能,推向社会,参与市场自由竞争。《机构编制法》颁布之后,除法律规定的编制类型外,不允许使用自收自支、自定、自筹类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