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公办普通高中采用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三种方式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主要采用综合录取的方式。各高中具体录取方案,可到高中学校网站查询。具有特殊才能、艺体特长,拟参加相关高中学校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的考生,须按高中学校规定时间参加相关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