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君子和小人在概念上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君子和小人是截然不同的,不是我们现在经常简单认为的君子就是好人,小人就是坏人。
《论语》中提到的君子和小人分别是指成为社会管理者和执行者。君子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应当着眼于社会的根本,把握国家的大政方针。而国家的大政方针不能偏离正义的方向,这样社会的根本才会不被动摇,所以君子要喻于义。而小人属于执行者,涉及都是具体事物,处处关系到利益,不能放松和随便让步,否则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失,所以小人要喻于利。也就是说,君子面对的是战略问题,在战略问题上要遵循义的原则,要从义去考虑。小人面临的则是战术运用问题,就必须精打细算、锱铢必较,保证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君子喻于义和小人喻于利,是由于各自社会角色决定的各自社会责任,无关道德问题。所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句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君子深明大义,小人见利忘义、唯利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