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定额调整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8元。这是按照国家要求,实施了统一调整标准。对于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相应的标准下降了两元,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涨了5元。
定额调整部分,是增加基本养老金钱数的相同。不过相对而言,在养老金增加幅度方面,对于养老金较低的人群也是一种照顾。国家确定退休人员的总体调整幅度为4.5%,但是对于基本养老金1000元的人来说增加58元养老金,增加的幅度就高达5.8%了。对于基本养老金5800元的人来说增幅只有1%。
第二,挂钩调整部分,依然是按照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两种方式来进行。
按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首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这是一种对于特殊人群或者缴费年限降低人群的保底政策。然后对于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今年调整的标准比去年大大上升。去年对于缴费年限15年以下的人群,每人每月只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15年以上的部分,每人每年也只增加月基本养老金1.5元。
按养老金水平调整,是按照本人上年度末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进行增加。相应的调整标准,比2020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
第三,倾斜调整部分,对于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30元和40元。
调整模式相对于去年确实有所下降,去年的调整标准是30元、50元和70元。另外,取消了对于女性年满65周岁,额外增加的基本养老金5元。
上年度还存在一种倾斜调整模式,是对月基本养老金调整以后仍然低于3376元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每人每月额外增加基本养老金1.2元。今年有关调整方案也予以了取消。
总体来说,天津市2021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是变化非常大的,相关模式依然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但具体的额度和分配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