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要说是人性的丑恶那也算不上,这就像中东的石油土豪喜欢养老鹰、狮子和老虎这些猛兽,如果你从自然发展的角度来出发,这肯定是人类的一种恶趣味。
但是如果人家只要不虐待这些动物,提供吃的和喝的,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保护,就像大熊猫成了濒危动物,人类不也得把它们圈养起来当宝贝似的。
而家妓作为古代有钱人的一种生活标配,就像有钱人配置的管家一样,家妓只不过因为性质的缘故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道德败坏的印象。
但是这个家妓还是和普通的风月女有区别的,家妓是指有钱人专门包养的一种歌妓。这些歌妓平时主要负责给主人做一些才艺表演,弹琴跳舞唱歌之类的。
或者主人家有什么聚会活动,就会把家妓喊出来给客人表演一番。家妓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不堪,很多家妓都是卖艺不卖身,只负责提供才艺表演,其它的并不管。
而富人因为有钱,譬如遇到一些很喜欢的歌妓,人家不愿意这个歌妓出来抛头露面,想要自己一个人独自欣赏,所以就会包养一些歌妓在府中,有什么活动啊,个人感觉无聊了啊。
就把歌妓喊出来解解闷,但是歌妓肯定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清高,寄人篱下难免就要看主人的脸色,再加上主人家一般都是有权有势。
所以,她们中的一部分肯定还是巴不得被主人纳为小妾,所以这些歌妓其实又属于“半包养半自由身”的状态,其主要看主人家的态度。
倘若这个歌妓被主人看上,那么以古代那种环境来说,那些歌妓多半都会从了主人。譬如吕不韦就曾包养了一些歌妓,而这些歌妓中较漂亮的就被他纳为了小妾。
后来被秦始皇的父亲异人给看上了,吕不韦就顺水推舟的把这个歌妓送给了他,这也导致引发了吕不韦究竟是不是秦始皇的父亲这样的历史争论。
所以从这方面来说,家妓虽然也为主人提供性服务,但实际已经形成了一种包养关系,其中一些较为出色的家妓还会得到主人的名分,但更多的则是属于一种比较糜烂的金钱交易。
在宋代对家妓管理的还比较严格,“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也就是说这些歌妓只能提供歌乐服务,但不能提供身体服务。
但这样的规定只能一定程度上制止,该畜养家妓的还是蓄养。其实,说蓄养家妓是一种人性的丑恶可能有点言过其实,其实说它是人一旦过上安逸的生活后就容易沉迷声色之中。
当精神上没有了追求,当然就只能从官能中寻求快感,不仅在古代,在我们现代同样如此,连刘强东家里有一个美貌的娇妻都要出去尝一尝野猫的味道,更别说在封建时期。
从另一方面来说,蓄养家妓也不全然是为了声色,有些也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势和财力,毕竟普通老百姓家谁养得起,综上所述,只能说有钱使人糜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