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携带
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照片;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并前往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领取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则发放失业保险金。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一)失业保险金;
(二)医疗补助金;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免费提供一次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