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制内工作,不知道自己的单位性质,不知道自己的编制性质,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编制,虽然很可笑,但这样的人还真是多。除了编办的专业人员,许多人根本分不清自己应该使用什么样的编制,自己的编制性质意味着什么,自己使用编制、不使用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比如,在党政机关,大家都知道使用行政编制,但工勤编制也是行政编制的一种,是专门供党政机关的工人使用的,这一点,相信很多人都会一头雾水,即使是专业人员,也觉得这里面有错误。党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其中干部使用行政编制,工人使用工勤编制,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讲工勤编制也是行政编制的一种,有这种说法和分类办法。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人统一使用事业编制,即使是参公事业单位,也没有专门供工人使用的工勤编制,只有工勤岗位的设定,和机关一样,按比例核定工勤岗位的数量,以示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区分。
要明白自己的单位性质、编制类别,只需要查单位最新的“三定方案”,就可以明白自己的单位是党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制,是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如果是事业单位,也能弄清楚是全额编制还是差额编制,或者是自收自支编制。单位是否参公管理,有专门的审批文件,过去是省人社部门管理,现在由组织部管理。包括参公事业单位的干部是否参公,都有专门的通知文件。工人不能参公管理,因而不用查也不用费心了(也有例外,长期是管理岗位任职的工人,或者副处级以上的工人,可以参公,但这种情形极少)。
至于自己有没有编制,可以问单位的会计、人事管理人员。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分为“在编”和“非在编”,由单位上报,编办审核,单位都留有底子,应该很清楚。如果还不懂,可以咨询编办,这不是机密文件,编办都会提供。当然,在编、非在编,都是针对正式职工说的。非在编人员在单位编制出现空缺的时候,就可以按资历替补,非在编只是一种暂时性、动态性的状态。
但是,对于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或者人事代理、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就不能用“非在编”来界定了,他们属于编外人员,永远不能入编。在管理上,属于人社部门规范的范围,不属于编办管理的范畴。如果是没有编制,在编办也查不明白的情形,就表明其身份可能是编外人员,就需要到人社部门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