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赏墨香,不成文稿。错白字连篇,词不达意。也得文友们赞赏,贫生在此有礼了。请大家多多包涵。。。
我也讲一个心中的秘密,但心里是不想讲出来的,过些时间化过算了。所以今天忍不住说出,就把相关信息变化一吧。
我出门做事。遇一老友,为各面方便,他便让我住他家里。当时他家无外人,媳妇也没在家。所以我和两个朋友就一起住他家里了。时间不长。有天他爱人回转。对我等极为热且。虽初次见面,也为老友一般招待我等。二天晚上天聊。念起去:哈啤消夜。于是我等五人出去拉摊对饮。酒致八分(我因奸酒,饮致六分),我便提议收队休息。于是大家便散步回转。我饮的少,走的快些。他们仨多点,故慢点。友妻见我先快。便追致上来(这时两拨距离也不过百米,我是怕他们酒后无德,狂言乱语。所以拉开距离)。说怕我也不胜酒力,上前挽了我的胳膊。我被立马吓到了(*^▽^)/★*☆,跺之不极,被挽了个结实。我更慌怕!快闪!还是被她把手给扣住了。无奈之下紧走几步,待脱得手出来。停于路边,待他们跟上来一起慢慢的回到家各自休息了。
这事看似无奇?其中三味?非当事人不能体会。其一,我等客居友人家中,再好的兄弟也是有别,知恩知情,知性,知理。其二,恩义分明,朋友妻不可期!致明道义。各位看官且记!就算她心仪于我,甘心情愿于我?那也决对不行!我当时己冷汗倍出!其三。凡出客居之人且记!忽若是生非!就同我这当时,如被友人惑其他人看到?别人是怎一个看法?又是怎一个想法???我?虽非圣贤,也非神仙!也明白恩义,道义,是非要分明!男女授首不亲之理也要分清!
好啦!终于一吐为快啦!各位怎么评价?品味?顺其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