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6 22:19 阅读 3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照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学生及其监护人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结束后,学校及时将取得学籍的学生名册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