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本是秦汉时设立的掌管音乐的机构,一方面为文人创造的诗歌制谱配乐并演奏,一方面采集民间歌辞。魏晋以后也成为一种诗体名称。
魏晋以后,人们将乐府所唱的诗也称乐府,于是“乐府”便由音乐官署的名称,一变而为诗体的名称。作为诗体的名称,乐府又有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狭义的乐府指汉以来入乐的诗,包括文人制作的和采自民间的。广义的乐府包括那些并未入乐,而袭用乐府旧题或模拟乐府体裁的作品。现存的两汉乐府民歌共三四十首,大多收在宋人郭茂倩所编《乐府诗集》中。
乐府分类
乐府诗历来根据所用音乐不同来分类。郭茂倩《乐府诗集》将乐府分为十二类,但主要是以下四类:
①郊庙歌辞,主要是贵族文人为祭祀而作的乐歌。
②鼓吹曲辞,又称短箫铙歌,是汉初从北方民族传入的北狄乐,当时主要用作军乐。
③相和歌辞,音乐多为各地俗乐,歌辞也多“街陌谣讴”。所谓“相和”,是一种演唱方式,含有“丝竹更相和”与“人声相和”两种。
④杂曲歌辞,乐调多已失传,不知所起,因无可归类,就自成一类。
汉乐府民歌主要保存在“相和”、“鼓吹”、“杂曲”三类中,相和歌辞中尤多。
汉乐府的主要思想内容及艺术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