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货车进市区时间为:
1、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在9:00—17:30和20:00—次日7:00可以在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驶入。
2、总质量4.5吨以下且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在22:00—次日6:00可以在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驶入。
3、使用纯电动厢式或纯电动封闭式载货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可不受有关限行规定的限制。
4、郑州市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
郑州市《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由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委、城管局和建委五部门联合发布,2018年11月21日起开始实施。
1、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
2、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总质量4.5吨以下且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驶入。
其余各类载货汽车(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
3、北四环路以南、东四环路以西、南四环路以北、西四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4、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每天的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20时禁止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驶入。
5、军车、警车、消防车、校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辆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不受限制。
扩展资料
2018年10月10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就进一步规范入市载货汽车发布联合通告,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予以严查和处罚。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