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参加考核的医师登录定考系统完善和确认个人信息(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提交至所在医疗医疗卫生机构;
2.医疗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上报考核机构;
3.考核机构对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名单;
4.考核机构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评;
5.考核机构经定考系统录入考核结果;
6.考核合格者,定考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化考核结果通知书,医师根据需要,可上网查看或下载、打印,至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后有效;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粘贴考核合格防伪标贴;考核不合格者,可以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培训后再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