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药品带量采购。所谓带量采购其实并不新鲜,这在我们以往的日用品消费中经常见到,我们所熟悉的团购就有点类似带量采购这个意味。药品带量采购顾名思义就是国家或某行业组织或某几家用药单位联合向药企进行采购,只不过这个采购过程是有附带条件的,也就是用药单位通过保障一定的药品销量来要求药企给予降价采购的谈判措施。
以往的药品招标,只招标价格,而没有数量,中标企业还需要组织销售队伍进医院做工作,以此促进药品的使用和销售。而现在进行的药品带量采购是在招标的时候就承诺药品的销量,且保证在8-15个月之内用完。这就是所谓的“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由于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了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加成,因此带量采购后的药品在公立医院这里就是多少钱的进货价以同样的售价销售给患者。
本轮医改启动后陆陆续续有各种政策措施出台,总的改革方向和原则是尽量压制药品各个环节不合理的利润,使药品价格回归本来面目。到最近的2018年12月由国家医保局出面组织的11个试点城市(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7个副省级城市: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和西安)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这才正式进入了高潮部分。
通过国家层面的价格谈判,进入本次带量采购的药品虽然仅仅只有31各品种,但却是很多是临床已经成熟应用多年的药品,原本的销量不可小觑,另外随着这次试点工作的推进具有带动效应,也会带来临床其余药品价格的下跌。从最终的药品中标价格来看,本次带量采购中选品种大幅度降价,最大降价幅度超90%,虽然“量”似乎也不及预期,但是相信随着2019年正式开始在11各试点城市的推广落实带量采购后,对于临床用药和医疗费用的支出会产生逐步的深远影响。
很多人会在看到带量采购的药品价格后难以置信,甚至因此会联系到药品质量问题,其实这样的看法纯属多余。
首先,国家推进医改的决心不会动摇的,医改过程中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总体设计思路不会改变,因此不要怀疑国家这样采用各种手段打压药价的决心和信心。
其次,在开始带量采购之前其实国家药监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专门对于国内仿制药进行了一致性评价工作,目的就是为了从药品质量上进行再次筛选,本次进入带量采购谈判的药品准入门槛就是原研药或者已经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而且为了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药监部门也会对于带量药品的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因此不必怀疑质量问题。
最后谈一下关于有些人质疑的进入带量采购后的药品因为销量必须保证,会不会导致临床滥用药的问题。这是完全可以放心的。首先临床还是会根据疾病诊疗指南进行合理用药的,其次进入带量采购的药品的量的估算也不是凭空臆造,而是根据过去几年该药品该地区的销量进行一定折扣后给出的,因此有理由认为在该地区没有短期内爆发疾病或者大量人群疾病谱改变或死亡的前提下,这样的销量保证还是有合理性的。更何况国家下一步医改必然会推动疾病诊疗路径和根据病种付费等国际通用方案来进一步推动临床合理用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