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位朋友问的答案,不由使我想起了我家隔着马路对面医院经常发生的故事。
这是一家三级甲等医院,是当地医学院的第一附属医院,也是病人最多的医院,当然也是医疗事故最多的医院,前些年常有因医疗事故或自己认为是医疗事故死去亲人的家属,在医院大门口扯上白布横幅,上边写的字,内容和你问的内容大同小异,最多的是巜杀人医生,还我亲人性命》。
每逢遇到这种情况,我都在想二个问题:一,是不是你看古戏多了,除了给皇帝治病的太医,古今中外,那有因医疗事故,判医生死刑的,就算你的亲人死于医疗事故,医院会经济赔钱,医生个人有主要责任的做行政处分,个别的情节严重的最高判处三年以下徒刑,但这种个别全球也不多,二:杀人医生这个词汇,字典没有,法律没有,判死刑的更不可能有。三,问这个问题的朋友没有一点医学常识,医学是个专业技术要求最高的行业,医疗过程中各种不可预料的结果都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医院,每一个医生也不能保证把所有的病人治好,因此医疗事故只能,尽一切努力减少,不可能彻底杜绝。
最后我回答这位朋友,你问的答案法律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