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3 17:22 阅读 21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按照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的贷款政策等制度框架下进行业务受理。 2、当前,因公积金中心开展自愿缴存公积金业务尚在起步阶段,因此目前不能受理商业货款转住房公积金货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