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要符合三个条件,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可以看到,公务员和行政编制并不是划等号的,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行政编制的未必是公务员。
举个例子,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但却是工人身份,并非国家干部,根据《公务范围规定》,不属于公务员。
所以,公务员还有第四个隐形的条件,必须是干部身份,不能是工人身份。
事实上,2020年施行的《公务员范围规定》对公务员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所属机关类型的不同,公务员可细分为八种。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各级行政机关;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各级监察机关;
(六)各级审判机关;
(七)各级检察机关;
(八)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简单来说,党政、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机关中的干部都是公务员。
值得注意的是,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中的干部是公务员,而其他群团组织机关中的干部不属于公务员范筹。
最为特殊的是,虽然各级工会、团委、妇联机关中的干部使用行政编制,但是根据《公务员范围规定》,不属于公务员的范筹,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另外,我国还有大量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例如银保监会、证监会、气象局的干部,他们虽然通过公务员考试进行招录,但也不属于公务员的范筹。
最后,新录用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公务员登记,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方才属于正式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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