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创建应做到以下几点;1、“文明礼貌”;在社会交往中,每一位公民都应养成文明礼貌的好习惯,讲究礼仪,遵守共公秩序。
2、“助人为乐”;是一个有道德的、高尚的人的标志。在社会共公生活中,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人道精神,尊重人、关心人,特别是要保护儿童,尊重妇女,尊敬老人,尊敬烈军属和荣誉军人,关心和帮助鳏寡孤独和残疾人。3、“爱护公物”;包括全社会的财物和一切共公场所的设施。承担爱护和不挥霍公共财产的义务,并与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作斗争。4、“保护环境”;是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体现,即要着眼于当前的发展,又要考虑子孙后代的发展。5、“遵纪守法”;作为社会公民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纪律的有关规定行事,曾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保证社会有正常的秩序和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