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程序:
一是由干部管理部门依据干部任职期限等情况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出具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委托书,交由审计部门执行。
二是审计机关依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査,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三是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并进行审计公示。被审计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被审计领导干部报告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四是审查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实务资产,调查取证后,进行综合分析,写出审计报告。
五是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的意见。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该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内提出书面意见,送审计组;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六是审计组将修正后的审计报告送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审议后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送达有关部门和单位。
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该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应该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要注意
一、送审计通知书时,同时送审计资料清单。被审单位向审计组提供的审计资料是审计组入户后前期调查、编制审计方案、摸清被审单位基本信息的重要来源,为避免被审单位资料提供不全、不及时,审计资料清单应在送审计通知书时一并送达,并规定提供资料的截止时间。审计组所需资料有:会计资料(含会计账薄、凭证、报表、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银行对账单、预决算套表等)、固定资产台帐、工程及大项采购资料、内控制度、党政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的记录、被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述职报告、以前的审计报告等。被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应涉及: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及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履职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工程投资及效益情况、重要经济活动决策情况、政府债务情况、对外投资及担保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二、及时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进点会是向被审单位通报审计事项、审计实施计划,同时又是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组、了解审计项目的一个渠道。审计组进点后应及时召开审计进点会,参加人员应包括审计组主管领导(包括局、科室)及审计组全体成员,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进点会一般由被审计单位领导主持,审计组事先提供进点会议程,并充分与被审单位接洽人员做好沟通。被审计单位领导介绍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组主管领导或科室领导宣读审计通知、审计组长宣布审计事项、审计范围、审计实施计划,最后双方领导总结并各自提出要求。
三、落实审计公示制度。审计组入户审计后,应及时在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公示,公示中要注明审计组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办公地点、反映情况截止时间等。遇有群众向审计组反映被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问题时,审计组应做好保密工作,并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重点事项予以核实,需要审计组答复的,需请示审计机关相关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反映问题的当事人说明事实的真相。
四、充分把握座谈机会。座谈一般与被审计人员及被审单位领导座谈和与其他相关人员座谈,审计过程中座谈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快速、全面的了解被审单位的总体情况;可发现一些违规问题的线索;可以进一步深入了解已经发现问题的背景、决策及执行操作过程;可以初步了解群众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等。座谈前审计组应充分准备,拟好座谈提纲,有针对性的进行沟通交流。
五、审计实施过程中要重点突出,充分体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这个点。审计实施过程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的侧重点要有所区别。应重点关注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是否存在政令不通问题;重大投资及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益情况,看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执行过程是否有效,是否达到了预期效益;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情况,看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是否遵循“收支两条线”,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看行政审批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看预决算编报与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看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是否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职,是否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是否完成上级下达的本区域、本行业的各项经济指标,是否有力的推动了本区域、本行业的发展与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情况,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