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也是刚刚理出一点头绪,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早在2018年,孟晚舟在加拿大机场被加拿大警方控制,理由是应美国警方要求,协助美国警方办案。而美国警方给出的理由,则是孟晚舟女士和她的公司涉嫌“银行欺诈罪”。
其实这件事情的起源,主要还是由美国制裁伊朗的问题引起的。
美国跟伊朗的关系紧张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早在2016年,美国就已经对华为进行过调查了。
2018年的这一次,是发现了孟晚舟女士和华为公司在美国汇丰银行的账上,跟伊朗的公司有账目来往,违反了美国制裁伊朗的禁令,因此被美国警方认定为犯了“银行欺诈罪”。
这个“小辫子”,至少美国警方认为,他们已经抓牢了。
孟晚舟女士的麻烦,基本上就是这个“银行欺诈罪”。
据目前所知道的情况,孟晚舟女士的律师团队,在加拿大为她辩护的要点,是孟晚舟女士是否构成“双重犯罪”。
加拿大跟美国毕竟是两个国家。
孟晚舟女士在加拿大被警方控制的时候,加拿大尚未对伊朗进行制裁,因此孟晚舟女士的行为,在加拿大是不能构成“犯罪”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虽然美国警方认为孟晚舟女士犯了“银行欺诈罪”。但孟晚舟女士在加拿大可没招谁没惹谁!加拿大警方控制她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吗?听从美国警方的指挥,会不会有碍加拿大一个主权国家的司法独立呢?
这些问题现在都是加拿大人需要掰扯清楚的。
孟晚舟女士的案件开庭,其实很大可能还是争不出来个结果。
众所周知,加拿大号称“美国的后院”。这两个国家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一两句话所能够说的清楚的。
再加上今年年初伊朗误炸的客机上,乘客加拿大人有很多,加拿大和伊朗的关系现在并不乐观。
孟晚舟女士虽然是美国警方要求扣押的,但这半年来加拿政府是个什么态度也很难说。
但无论如何,他们内部的争议和分歧都是无可避免。
这次开庭,孟晚舟女士能不能回国还很难说。但即使是结果不利,她应该也不会被引渡到美国,因为她的律师团队不会轻易退缩的,比竟这个案子里,加拿大方面的“槽点”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