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2 08:55 阅读 13
1、第十四条规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 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