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业余二级水平: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73至120名,团体第13至24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第49至84名;14岁组37至64名;12岁组第17名至48名;10岁组第9至24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9至24名;8岁组第7至16名;6岁以下组前6名。
4.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4至8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第49至108名,团体赛第7至12名;少年赛14岁以上组第25至60名;12岁组第9名至24名;10岁组和8岁组第7名至16名。
6.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25至60名。
7.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个人赛第9至24名。
8.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2至8名。
9.区、县级象棋个人赛前6名。
10.区、县级象棋少儿赛冠军。
能达到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即为象棋业余二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