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1 14:33 阅读 24
答:本条是关于民办教育事业的性质、方针和发展规划的规定。
一、关于民办教育的性质。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二、关于民办教育的发展方针。实行十六字方针,即: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三、关于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民办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推动民办教育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