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9月16日电(记者白丽萍)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甘肃省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24年起普通高考将实施“3+1+2”的新方案。
根据方案,“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首选科目,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指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在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据介绍,在“3+1+2”模式中,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由国家统一组织,所有考生使用同一试题,数学不分文理科;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为选择性考试科目,由甘肃省组织考试,与统一高考同期举行,每个科目单独考试。
实行“3+1+2”模式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录取方式。
甘肃省教育厅厅长王海燕说,甘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注重对“学、考、招”三个环节的改革,注重对学生综合性、过程性、发展性评价,充分保障学生根据兴趣爱好选择学习科目、选择报考专业的权利,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