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十一加班工资怎么算(每天工作时间至少11个小时该不该算加班)

 2022-09-01 08:05  阅读 25

摘要:每天工作11小时,对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而言,应当算加班。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

每天工作11小时,对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而言,应当算加班。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因此,每天工作时间11小时,对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职工而言,超过8小时的部分属于产才工作时间,应当计算加班;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职工而言,则不一定算加班,只有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按每周不超过40小时计算的总的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才属于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国务院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部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部发[1997]271号 五、经批准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计算周期内若日(或周)的平均工作时间没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工作超过8小时(或40小时),‘超过’部分是否视为加点(或加班)且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关键字: 怎么 / 时间 / 工作 / 每天 / 十一 / 加班 / 工资 / 至少 / 
上半年全国铁路建成投产新线2043.5公里 购房百科丨在深圳缴纳一档、二档、三档医保以后的退休工资有 刘强东退出两家云计算公司转型无人机销售与装修行业 购房百科丨花园和地下室购买时要谨慎 健康理想居简介 华为Mate50系列9月6日发布京东开始预约了 西湖园艺驿站成“家门口的自然科普乐园” ios14怎么截长图苹果手机截长图怎么截屏教程步骤 肖战个人资料简介(肖战个人信息) 恒大御景湾-百度百科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模板演示数据,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予以删除!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 联系方式:osnev93x5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