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议案,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地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
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 以上三个条件,是对议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习惯称为“硬件”。此外,对于议案还要有书写格式上的要求,即每个议案要有案由、案据和方案,不能光列一个题目,提一个要求。 对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则没有严格规定,只是要求言之有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