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出台后,新旧政策有哪些变化?
A: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新政策将中低收入家庭、各类人才和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根据不同收入情况、不同人才层次,分A、B、C、D、E等五类保障对象。与以前政策相比,增加了C和D两类保障对象。二是保障方式进一步优化。除了公租房保障外,新设立了安居型商品房制度,主要是限价商品房,面向在榕工作生活的无房群众供应,价格低于市场价20%-30%。三是审核效率进一步提升。通过优化审核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公租房申请审核时限相比以往将缩短一半以上。
Q:
申请的保障房主要有哪些?
A:
主要有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但申请家庭不能同时享受两种保障房。
Q:
申请保障房是否需要有福州户籍,外地户口可不可以申请?
A:
非福州市户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Q:
中心城区包括哪几个区?
A:
新政策体系所指的“中心城区”是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
Q:
公租房A型保障对象申请条件有哪些?
A: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③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Q:
公租房B型保障对象申请条件有哪些?
A: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
B型保障对象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0周岁。
Q:
申请家庭收入怎么计算?
A:
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其家庭成员的年收入总和除以家庭成员数。公租房申请审核时,根据家庭人均年收入与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比对,如2020年申请公租房,以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标准,具体金额可查询福州市统计局官网,届时申请公告将明确各类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
Q:
以前参加过单位房改,去年把房改房卖了,还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A:
申请公租房,要求保障对象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如果享受过房改,即使房改房卖了,也不能申请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