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国家的总商会,都属于民间组织。任何国家的外国商会,都不是他国政府的外派机构,不享有正常外交派驻机构所拥有的外交豁免权。
同理国外一些国家的中国总商会也属于民间组织,不是中国的国家外派机构,也不享有外交豁免权。
纵观这些商会的构成:
1,我国在所在国经营的国有企业。
2,我国在所在国经营的民营企业。
3,所在国的华人丶华侨的企业。
4,所在国的有关企业和机构。
组成商会的目的:
1,共同对抗经营风险,守望相助。
2,加强彼此联系,降低营商成本。
3,抱团取暖,形成势力。一方面便于与所在国政府进行沟通。另一方面也便于与中国驻外机构和中国政府沟通。达到争取商机,降低营商成本的目的。
如今成立商会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在中国也存在日本商会、美国商会丶英国商会…。商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营商赚钱,虽然和政府有联系,但那也是为了维护商会成员的利益。商会不是政府组织,而是民间自发成立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