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9年12月23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有关内容,山东省教师基层正高的参评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三)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任现职近5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六)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学校每周最低课时量要求(一般不低于省定每周最低课时量指导标准: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能够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双肩挑”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要求,同时要教授1门以上国家或地方课程,课时量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七)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其中,对业绩能力水平的要求如下:
(一)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和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乡村教育振兴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质量高,教育教学成效显著。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1次公开课或示范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任现职以来,获县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县级区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7)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同行评价、民主测评成绩高。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2)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4)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任现职以来,较为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
2.教学业务精通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3)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质量较高。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1次公开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在本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
(7)学生、同行评价、民主测评较好、满意度较高。
3.教研能力较强
(1)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发现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执行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2)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示范学习。
4.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1)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任职资历条件
(一)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或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
(二)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或者具有专科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