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 09:34 阅读 9
根据GB 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中5.2.7的规定,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
根据AQ 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中5.1.10 的规定,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
根据HG 30010-2013 《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中4.2.1.10的规定,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
三项规范均为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