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哪家法院都是需要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件司法案件,尤其是事关重大民生保障的案例,更要司法工作人员秉公办理。
我们国家的法院分为区县级人民法院、市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法院,最高级人民法院。每一级人民法院都有独立审判权,独立办案权利。但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有审判监督权,可以在不服一审判决时提出上诉,由二审法院决定裁判结果。
题主说南山区人民法院,肯定是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南山区人民法院是深圳司法改革的重要基地,也是现代法治建设重要实践者,是深圳最先进最公平正义的法院之一。当然任何事情都不可能绝对化,不仅仅是法院,其他部门也都需要人们的监督管理,才能健康成长。
如果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建议及时搜集证据材料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只有上诉程序可以纠正一审判决存在的错误。如果错过上诉期,一审判决书生效,不能再上诉,只能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二审法院审理案件包括书面审理和开庭审理两种方式,当事人一定根据案情提示法院是否开庭审理,不然小案件和简单无争议案件都会书面审理,不再开庭审理。有的当事人认为二审法院应该开庭审理,但是二审法院却采用书面直接下判决了,无法举证质证影响自己的判决结果,实在遗憾。
题主如果认为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不合理,不公证导致案件结果错误的,应该及时搜集证据材料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是15日,到期不提交上诉状即视为不上诉,一审判决书生效了,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当事人发现一审判决结果明显不公平,有严重错误或有新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书结果还是及时提起上诉。二审程序不会因为你的上诉而加重对你案件的败诉风险,只会重新审查事实和证据做出新的判决结果。所以,纠正不合理的判决只能按照法定程序逐级申请,才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