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在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时被另外两名打闹的学生用校服拉链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2018年4月14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
从丰县人民政府的通报中看到,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两名学生打闹,校服上的拉链甩到了李老师女儿的左眼上,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
通报说得很清楚,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也没有发现孩子的眼睛有什么特别的异常。事发后,李秀娟也自行给孩子到门诊看了眼睛,买了药。这就说明班主任将这一情况已经告知了家长,家长也积极给孩子做了医治。
3月12日发生的事情,直至4月14日,一个多月过去了,孩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
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孩子是正常上课的,这就说明事发后班主任处理完,已经将孩子的监护全交给了家长,并不没有什么失职失责。至于一个月后孩子的病情恶化,那责任应该在家长,是家长照顾不够精细,没有定期系统的给孩子做科学全面的检查和治疗,是做家长的太大意了,与班主任没有关系。
更何况,小孩子之间打打闹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班主任即便有分身术,也不可能全天候跟在每个孩子屁股后面,即便跟上也保不准就能管住不让孩子动。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告知了家长,已经尽到了职责。
这件事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作为老师,要切实做好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同时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要糊涂处理事情,也不要吃糊涂官司。
作为家长,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了解吃透自己的孩子,经常性给孩子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切实做好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