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前夕,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文件,要求各市(区)县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籍建立工作,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坚决防范因违规招生引发的后期学籍建立方面的问题。
文件要求各市(区)县教育部门,要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违规接收转学学生,学生转入转出必须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避免出现人籍分离现象。禁止学校存在半年以上无学籍的学生,禁止出现空挂学籍问题。
同时提醒初三毕业生及学生家长,不要轻信任何学校或个人可以给当地中考录取线以下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承诺,不要心存“钻空子”的侥幸心理,让孩子承担高考无法报名的损失,也同时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学生接受其他类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