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
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
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