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做好现金的日常管理及收付工作,保证现金收付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第二条 每天工作日结束前,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并与有关报表和凭证进行核对,填写《奖金日报表》,做到帐实、帐表、帐证、帐帐相符。
第三条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
第四条 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封底、盖章归档。
第五条 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配合会计人员做好每月的报税和工资的发放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第六条 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不符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七条 及时清理帐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帐,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第八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九条 保管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卷,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保险箱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第十条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帐面一致。
第十一条 负责编造学期和每月的现金支出计划,分清资金渠道,有计划的领取和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根据规定和协议,作好应收款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收款情况。
第十三条 及时准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总账及明细账,定期上缴各种完整的原始凭证。
第十四条 根据公司领导的需要,编制各种资金流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