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是基于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责组建而成,作为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能局”。此前,只在浙江、江苏、广东等地试点,本轮党政机构改革,为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构建一体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各地相继在市县成立了行政审批局,作为政府的常设机构行使行政核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民生服务热线等职责。行政审批局机关使用行政编制,在职员工为公务员,原已参公的保持身份不变,不置换行政编制。在级别上,市行政审批局一般为正处,县级一般为正科。部分地区为了突出营商环境建设力度,还在行政审批局下挂低半格的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级副处、县级副科)。
行政审批局下设政管办、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机构。其中,政管办一般为行政编制,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公务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既不会改行政,也不会改差额或企业,不受改革影响。